金管會針對部分金融機構民股利用委託書爭奪經營權,考慮提高金融機構徵求委託書門檻,包括不准金融機構從事無限徵求,或只提高徵求門檻,包括對質押股票打折計算徵求門檻等,此舉對金融業的衝擊相當大。 所規範的金融機構,依金管會初步規劃包括與社會大眾資金相關的銀行、保險公司及金控公司,證券商尚未包括在內,但未來各界若認為有必要納入,金管會也可以考慮。 金管會表示,這次經續會已將委託書問題納入討論,未來考慮提高金融機構的聯合徵求門檻,對於股東會紀念品,也考慮是否限制價格上限。 根據現行委託書徵求規則,有限徵求的門檻是,持股數必須有千分之二或80萬股以上,最多可徵求3%;無限徵求的門檻則是,持股須有10%以上,若有獨立董事則是8%以上,可以徵求的股數沒有上限。 徵求委託書的門檻,除了股數條件,還有持股期間,有限徵求的持股期間須達六個月,無限徵求則是持股須達一年以上。未來對於持股期間的限制,也考慮可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