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4月6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一字第0950001796號 主旨:修正「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或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 公告事項: 一、檢附修正後「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或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乙份。 二、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年2月10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000534號公告自即日起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