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辦理之作業品質及客戶權益保障更臻完善,減低對金融機構營運可能造成之風險,參考金融機構實務運作及金融監理需求,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發文日期:2005/11/22 發文文號:金管銀(五)字第0945000864號令 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草案總說明 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草案逐條說明